拉弥斯并不怀疑西姆斯的话…
虽然和她的天赋没法比,但半人马的平均战力的确比人类更强。看小说就到WwW.BiQuGe77.NEt
特别是作为游牧种族,以捕猎为生,即便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半人马,也都有一战之力。
说是全民皆兵夸张了,但只要是个青壮都能当成骑兵用,这点比人类强太多了。
当然,与之相对应的,是半人马的饭量也比人类大多了。
由于是杂食性生物,半人马不需要像马儿那样只吃素。
但即便有更复杂的食物来源,半人马的平均饭量也是人类的二至三倍。
两倍,就是保证饿不死,但也吃不饱。
三倍,就是勉强能吃饱,但进行高强度的训练就不行。
据西姆斯所言,他的部落,人口总数约在三十万左右。
想要满足战争的粮食供给,至少得按照人类的百万大军标准。
而这,也正是法斯特隆头痛的缘由。
即便矮人的饭量比人类更高,百万人类的供给,也能满足五十万矮人的需求了。
这种程度,足够法斯特隆发动一场战争了,用来支援半人马实在尴尬。
人家去打红河谷,收益说不定更高。
与此同时,矮人和半人马,双方的体型差异太大。
前者不缺武器装备,支援半人马一些次品当然没问题,但普适性太差。
特别是,武器也许能凑活,但铠甲啥的就别想了,根本没法用。
毕竟,矮人再有技术资源,也绝不可能给半人马打造专属装备。
他们脑子很清醒,私人关系再好,也不能太过增强异族的实力。
理解到了这一点,拉弥斯也明白,为啥人家直接投靠,而不是请她出手。
相比个人战力,西姆斯所看重的,应该是走私通道的收益。
既然愿意收拢购买半人马,那么自家部落整族投靠,不就可以节约钱财,用来购买粮食和武器嘛。
相比矮人的体型,人类那边的武器装备适用性要更高一些。
投靠真心诚意,但又有一些狡猾。
作为部落领袖,倒也算是相当优秀了。
明悟了这点,拉弥斯倒也更加放心。
她俯视着西姆斯道,你的需求我全都可以满足,部落从现在开始整军备战,不要让我失望。
明白!西姆斯喜形于色,重重点头。
他轻推塞米上前一步,阁下,这是我的女儿,希望能跟随在您身边听候教导。
哼,送质子以表忠心?拉弥斯意味深长的盯了对方一眼。
虽然她有些嫌弃,但也明白,如若不收下,只会让对方诚惶诚恐。
打量了一下小家伙,对方应该还没有成年,身高只有一米六,看上去瘦瘦弱弱。
倒是胆量不差,面对英雄级的审视,抬头挺胸,姿态端正,一双大眼睛满是好奇。
我会收她作学生,拉弥斯淡淡道,后勤和运输的任务,以后也交给她负责。
遵从您的命令,阁下,我会尽快派人前来,西姆斯弯腰抚胸。
从林泉山向北,两千公里外即是戈壁走廊的北端,进入法斯特隆伯爵领的范围。
而从此处向西,横穿八百公里,即是亚述草原的东侧边缘。
西姆斯的部落,位于草原中央,按照上述的道路前进,全长三千公里。
然则,对二阶而言,无需走寻常路。
戈壁走廊的西侧是沙漠。